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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智慧停车场和智能充电桩实施方案发布 2024-3-13
道路停车行业联盟2024-03-13 16:53:48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中国停车网 文字大小:[][][]

  2月25日,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省市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共14件民办实事实施方案,其中包含《关于建设智慧停车场和智能充电桩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设智慧停车场和智能充电桩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建设智慧停车场和智能充电桩市列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完成,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在全市建成15个智慧停车场、575个智能充电桩。

  二、职责分工

  为保证智慧停车场、智能充电桩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由市住建局总牵头,统筹规划、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具体分工如下:

  市住建局负责智慧停车场、智能充电桩项目建设的监管工作,协调市、县区住建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按照工作目标对各县区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专项债券资金申报;审批智慧停车和智能充电收费标准,并根据社会发展状况、新能源汽车普及状况、车辆充电供需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完善智慧停车和智能充电收费政策。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审批智慧停车场充电桩箱变、桩体等设备用地;负责智慧停车场、充电桩建设相关土地手续办理并对具体建设工作中的规划设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陇南供电公司负责智能充电桩项目建设电力保障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智慧停车场高位视频桩、充电桩、箱变、桩体等设备安装过程中涉及绿化带以及景观树修整的相关手续办理,督促协调项目建设单位按计划完成智慧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建设任务,协调建设场地,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抓好软件建设。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在已搭建完成、运行成熟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中新建独立模块,新增智能充电桩运营收费、维护管理、数据分析等功能,在全市搭建统一的智能充电桩管理平台,确保智能充电桩高效运营。

  (二)推进项目建设。通过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的方式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在现有智慧停车场的基础上,重点在城市公共区域新建15个智慧停车场,其中,武都区4个、宕昌县1个、文县 1个、康县 1个、成县2个、徽县1个、西和县3个、礼县1个、两当县1个;在充分利用现有智慧停车泊位的同时,加强与专业停车场运营单位的衔接。在全市公共停车位和专业停车场配套575个智能充电桩,其中,武都区130个、宕昌县50个、文县27个、康县8个、成县100个、徽县50个、礼县100个、西和县90个、两当县20个。

  四、责任主体

  市级责任领导:李 辉 副市长

  部门责任领导:王 辉 市住建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陇南供电公司

  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统筹各方力量、靠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二)加快统筹推进。各县区结合新增智慧停车场和智能充电桩任务目标,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积极落实建设场地,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开展,保障全年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调度督导。市住建局要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总牵头作用,强化项目建设工作的调度督导,统筹推进全市智慧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适时通报项目进度。

  (四)争取政策支持。各县区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争取智慧停车及智能充电桩基础设施政策性资金、上级财政补助,加强对智慧停车场,智能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和引导。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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