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荥阳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第一批停车泊位实行停车收费管理的公告》。
由于目前全市停车泊位正逐步施划,部分道路尚未施划完毕,采取分批次启动收费管理的模式,第一批收费管理的路内停车泊位为:1.京城大街(133个停车泊位),2.福民路(海龙商业街69个停车泊位),3.步行街(65个停车泊位)。暂定于2020年4月1日正式实施停车收费。
收费方式采取白天实行计时收费与计次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停车超过20分钟、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夜间按次不计时;跨高峰期停车超过20分钟,按高峰时段收费标准收取。具体标准为白天(7:30-19:30):收费第一小时3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其中高峰期内每小时收取2元(高峰时段为上午7:30-8:30,下午17:00-19:00);夜间(19:30一次日7:30):免费停放。
荥阳市收费实施主体为郑州浙里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郑州浙里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已依法获得我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及公共停车泊位经营权,具体负责城区停车泊位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对于拒不接受收费管理公司安排的收费管理人员现场劝导和管理、拒不缴纳停车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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